中注协发出通知,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在上市公司2003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审计报告准则及执业规范指南的要求,对上市公司2003年度会计报表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
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切实履行职责,特别关注和认真研究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部门今年以来新发布的有关会计、审计及信息披露方面的各项规定。
中注协将继续关注2003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的“炒鱿鱼、接下家”行为,严格监管会计师事务所不计后果接下家、不顾审计风险的执业行为。针对上市公司2003年报审计期间发生变更事务所的情况,前、后任事务所应即时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所在地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告,并说明上市公司变更事务所的原因。
中注协还要求各会计师事务所年报审计工作结束后,于5月31日之前将2003年报审计情况向中注协和所在地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备。
中注协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年报审计当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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